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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依據行政院核定之「國家品質獎實施要點」辦理第27屆國家品質獎,自4月29日起至7月25日止受理申請。
發佈日期 發佈日期 : 2022-05-18 |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 點閱率 點閱數:486 | 資料更新 資料更新:2022-05-18 10:13
為鼓勵推行卓越經營、樹立學習楷模、提升經營品質水準、建立優良組織形象,行政院自民國79年設計國家品質獎,其頒發獎別及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 頒發獎別:
- 全面卓越獎
- 功能典範類
(二) 申請方式
1. 分自行申請及推薦參選兩種方式,並請參選者治本獎項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
2. 另企業、中小企業、學校,機構、法人及團體之全面卓越類推薦參選案件,受推薦者應符合申請須知附件3之財務績效及經營品質等推薦條件。
聯络窗口:國品獎工作小組;電話:02-27032625分機21~27
電子郵件:NQA@cpc.tw
有意參選並需推薦中華軟協推薦者,可來函或連繫本會,
歡迎本會會員廠商踴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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