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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切合國內產業與使用者需求,公告徵求修訂或廢止意見
發佈日期 發佈日期 : 2019-08-22 |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 點閱率 點閱數:526 | 資料更新 資料更新:2021-08-23 10:38

依國家標準制訂辦法第17條規定,辦理資訊及通信類CNS 9359-5「資訊技術-詞彙-第5部:資料表示法」等134種國家標準確認案作業,自制定、修訂或確認公布已滿5年,為切合國內產業與使用者需求,公告週求修訂或廢止意見。

如會員廠商對標準內容有意見,請於9/30前檢附建議書、國家標準草案建議稿、國內外相關標準或技術性法規,寄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一組第二科黃益韋,或email至ewei.huang@bsmi.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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