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課程暨活動資訊

(確定開課) 如何設計無障礙網站-2A工程師班【網站無障礙標章系列課程】
發佈日期 發佈日期 : : 2024-07-29 | 點閱率 點閱數:846 | 資料更新 資料更新:2024-09-05 03:57
  • 活動日期: 2024-09-13 09:00 ~ 2024-09-13 17:00
  • 活動地點: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 大同辦公室D01大會議室(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22-1號 新設工大樓5樓C區)
  •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 聯絡窗口: 02-2553-3988 分機 380 葉小姐 alyson.yeh@cisanet.org.tw
  • 報名人數: 限20人
  • 報名截止: 2024-09-06

【課程目標】
  1. 瞭解並掌握AA級無障礙網頁設計語法和 JavaScript 程式設計邏輯。
  2. 透過範例程式講解,加強懸浮與焦點管理、表單進階優化及WAI-ARIA的進階使用及GIS圖資無障礙實現。
  3. 識別常見的 AA 級無障礙設計錯誤,並掌握其修正方法。
  4. 使用NVDA等檢測工具進行即時測試與優化,確保網站符合AA標準。
  5. 本課程專為需要撰寫AA級無障礙網頁的前端和全端工程師量身設計。
 
※    報名課程學員,每人可享優惠價加購網站無障礙檢測報告!(不受限於已上線之網站喔!詳情請見【注意事項】)
※    全程出席之學員,本會將核發結業證書。
 
 
2A工程師班課程海報
 
課堂時段 課程綱要 學習內容
09:00-09:30 螢幕報讀軟體回顧、顏色檢測工具安裝
  • 螢幕報讀軟體NVDA常用操作
  • 檢測工具
09:30-10:30 AA原則說明、WAI-ARIA加強
  • AA原則說明
  • A及AA差異
  • WAI-ARIA深入介紹
10:40-11:10 AA網頁結構設計
  • 正確使用巢狀結構
  • 一致導覽與識別
  • 所屬流程階段說明
  • 局部語言
11:10-12:00 顏色對比、焦點及懸浮
  • 文字顏色
  • 非文字對比
  • 焦點指示符設計
  • 懸浮設計
  • 焦點管理
13:00-13:40 流動排版、文字尺寸
  • 流動排版設置說明
  • 流動排版檢測基準
  • 可豁免流動排版元件
  • 螢幕方向
  • 文字尺寸檢測基準
13:40-14:20 AA時序媒體、AA表單回饋上
  • AA時序媒體規則
  • 字幕建立
  • 時序媒體A及AA差異
  • AA表單回饋錯誤預防
14:30-15:20 AA表單回饋下
  • 錯誤處理機制
  • 表單A及AA差異
15:20-16:20 常見的AA錯誤範例範例及修正方式
  • 下拉選單優化
  • 懸浮、彈跳視窗
  • 彈窗
  • 燈箱/系列圖片
  • 資料更新
  • 即時訊息更新
  • 進度條
  • 行事曆及排程顯示
  • GIS地圖、地圖與資訊搭配
16:30-17:00 測驗 講解
 
【注意事項】
  1. 本課程採報名制,滿10人以上開班,未滿10人將退還繳交學費。
  2. 報名後,確定開課時,將由課程聯絡人通知匯款。
  3. 為確保您的上課權益,報名後若未收到通知,請致電詢問以完成報名程序。
  4. 如報名者無法參加課程,得指派他人參加,並於開課前三日主動通知。
  5. 以上課程、內容資訊,本會保有最終變更及調整之權利。
  6. 全程出席之學員,本會將核發結業證書。
  7. 全日課程,費用含午膳(餐點 葷/素 請在報名時註記)。
  8. 學員需自備 筆記型電腦、耳機。
 
額外加值!
  • 參加課程且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的學員,加購10,000臺幣得指定一案於4個工作天內獲得網站無障礙檢測報告,不受限於已上線之網站喔!
  • 參加課程且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的學員,加購30,000得指定一案,針對網站無障礙檢測報告進行一對一諮詢輔導。
(非已上線之網站,於IP設定完成可連線後起計算4個工作天)
 
 
【課程價格】
                                             
方案 費用(臺幣)
課程原價每人 7200
軟協會員每人 6480
 
 
【課程繳費】
繳費方式僅接受匯款,匯款專戶如下:
匯款銀行:玉山銀行 中山分行(銀行代號808)
銀行帳號:0417-968-128-655
匯款戶名: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 報名後,確定開課時,將由課程聯絡人通知匯款。
※ 匯款後請將 憑據 掃描 或 拍照 或截圖 以Email方式寄給開課單位聯絡人葉小姐存查
    葉小姐 Email:alyson.yeh@cisanet.org.tw 
  電話: 02-2553-3988 分機 380
 
中華資訊軟體協會依照勞動部「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95/11/13)」第十六條:『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訓練,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向學員收取必要費用,並應製給正式收據。繳納訓練費用之學員於開訓前退訓者,職業訓練機構應依其申請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半數;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不退費。』規定退費標準辦理。(若有小數點則四捨五入)

返回 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