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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訊專欄

重塑學術誠信 應從根本教育著手
發佈日期 發佈日期 :2022-09-28 | 點閱率 點閱數:448 | 資料更新 資料更新:2022-09-28
李德財

作者:李德財

中央研究院 院士

最近適逢九合一選舉,候選人除了歷練,領導力與執行力接受檢驗,其人品與誠信也被檢驗,如學位論文、研究報告等涉嫌抄襲、剽竊的檢舉案件層出不窮,不僅影響個人與學校的形象,也讓台灣的高等教育蒙上陰影,社會大眾對學術界的文化更起了質疑。對教育部的政策,如碩士論文是否必須是學位授予的要件、論文是否公開、碩士在職專班之招生與作業規範是否應予檢討、學術與研究倫理的訂定與執行是否合宜等都再次被討論。在「大學獨立自主、自治」的大原則下,教授、學生的誠信規範該如何落實?筆者以在國外、國內高等教育從業各逾廿年的經驗與體認,以為根本問題的核心還是在學校,尤其是論文指導教授,以及學生欠缺學術誠信的認知與價值觀。

 

美國大學對學生的學術誠信要求甚為嚴格,以哥倫比亞大學工學院為例,學生入學時會收到學校頒發的誠信手冊,新生被要求複誦誠實宣言及誠實準則(Honor Pledge & Honor Code),一旦違反學術誠信確定,一概勒令退學。對教授亦有等同的誠信要求,違反校方規定,嚴重者也將遭受解聘的懲處。誠實是社會普遍的行為準則,以「信任」為基礎,若違反誠信確定,就是背信,就從重量刑無以寬待。在韓國曾有教授被發現論文造假,當事人立即引咎辭職,在日本亦曾有博士生實驗數據造假,指導教授因愧疚而輕生!反觀國內社會風氣皆以防弊為出發點,訂定各種規定,但在執行面上,卻常有因無「法」約束而從輕發落,導致國人多數便宜行事,甚至鑽營法規漏洞獲取私利,導致誠信價值觀崩壞。

 

為防止論文抄襲,學校規定論文必須通過比對軟體檢視:不得超出某比例,而學校「抓」論文抄襲,也以同樣的比對軟體之數據作參考標準。而這事先提供考題的考試意義何在?何況該軟體也只能比對公開文獻的文字資料,相似度低不表示論文就沒問題,若抄襲自國內機構內部文獻該軟體將無從比對,其數據也就失真。這作法完全忽略了學術誠信的本質:所有創作或著作,都必須是作者「自己」的成果,任何侵權行為或未註明出處,足以讓讀者誤認是作者之原創的複製,都應是「零容忍」。用數位工具檢視內容是否過量複製的規定,恐導致學生只問著作是否通過軟體比對的門檻,卻不問是否有不當行為!應加強對學生學術倫理與誠信的教育宣導並教導論文寫作規範。而更嚴重地,坊間論文代寫之背信不法的商業行為,更應予以取締,以樹立社會道德風範。

 

我們歷經1970年代大學生使用「盜版」翻印原文教科書籍,出國時還被叮嚀必須要將翻印書籍的出版頁撕去,避免被海關查扣;還有2000年初學校仍普遍使用盜版軟體的世代,此侵權行為曾招致美國對台灣祭出301條款!很慶幸地隨著國內生活水準提升,也通過了著作權法,在智慧財產權的宣導教育下,國人逐漸建立起尊重他人著作權的觀念,翻印與盜版軟體等不符國際行為之怪象已不復存在。但在這科技發達網紅盛行的自媒體時代,各種著作文獻或報導之產出極為便利的同時,務必提醒社會大眾注意智財權的維護。「凡走過必留痕跡」、「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的古訓,應驗於現今大數據AI科技發達的時代。民眾一旦成為肉搜的對象,其在網際網路的數位足跡與言論紀錄皆會被透明地揭露,無所遁形。目前各種以假亂真的偽冒品、假訊息充斥、網路詐騙案件等已讓執法單位疲於奔命,若學術界的誠信價值觀也遭踐踏,讓複製抄襲的侵權行為肆虐,往昔依循的信任行為準則將遭敗壞,互信基礎動搖將是社會不安的肇端,也讓維繫社會正常運作的成本大幅增高,進而動搖國本,決非百姓之福!

 

學生是否符合學校自訂的學位畢業條件,指導教授責無旁貸,應秉持學術良知負責任地檢視,做好嚴謹把關更是相關系所、學院的職責所在,畢竟學生成就與教授、學校聲譽係屬生命共同體,應嚴守學術誠信3R─嚴謹(Rigor)、尊重(Respect)、及負責任的(Responsible)基本原則,重建社會的誠信價值觀。

本文同步刊載於財訊雙週刊第6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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