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服務費用項目 |
估算方法 |
直接薪資 |
說明: 直接薪資(S1)=實際薪資(R0)*(1+R2+R3)+R1
|
管理費用 |
說明: 包括未在直接薪資項下開支之管理及會計人員之薪資、保險費及退休金、辦公室費用、水電及冷暖氣費用、機器設備及家具等之折舊或租金、辦公事務費、機器設備之搬運費、郵電費、業務承攬費、廣告費、準備及結束工作所需費用、參加國內外資訊會議費用、業務及人力發展費用、研究費用或專業聯繫費用及有關之稅捐等。但全部管理費用不得超過直接薪資扣除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R1)後之百分之一百。 估算方法:依專案規模及服務特性估算。 |
其他直接費用 |
說明: 包括執行委辦案件工作時所需直接薪資以外之各項直接費用。如差旅費、加班費、資料收集費、專利費、操作及維護人員之代訓費、電腦軟硬體及通信設施之租費及製作程式費或圖表報告之複製印刷費及有關之各項稅捐、會計師簽證費用等。 估算方法:依專案規模及服務特性估算。 |
公費 |
說明: 指廠商提供資訊服務所得之報酬,包括風險、利潤及有關之稅捐等。公費應為定額,不得按直接薪資及管理費之金額依一定比率增加,且全部公費不得超過直接薪資扣除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R1)後與管理費用合計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五。 估算方法:依專案規模及服務特性估算。 |
營業稅 |
估算方法: 依現行營業稅率5%估算,即總費用未稅之5% |
第一類:M=80,N=5(管理費率不超過80%,公費費率不超過5%)
第二類:M=90,N=15(管理費率不超過90%,公費費率不超過15%)
第三類:M=100,N=25(管理費率不超過100%,公費費率不超過25%)
-
- (二)資訊服務案適用原則分類,參考如下:
第一類:指單一應用作業,或總人月在24人月以下者。
第二類:指多元應用作業,或總人月在25至100人月者。
第三類:係指整體管理資訊系統,具複雜資料庫規劃及網路管理者,或總人月超過100月者。
-
- (三)前述比率係上限值,應依實際需求及專案屬性調整參考。
完整內容請至附件下載參閱。
附註:附件下載同步提供勞動部112年薪資調查之資訊服務委外經費估算原則供參考。
- ■ 版本一_中華軟協113年資訊服務委外經費試算表(軟協會員薪資調查).xlsx 下載zip zip (29KB)
- ■ 版本一_中華軟協資訊服務委外經費估算原則(軟協會員薪資調查).pdf 下載pdf pdf (401KB)
- ■ 版本二_資訊服務委外經費試算表(勞動部112年薪資調查).xlsx 下載zip zip (34KB)
- ■ 版本二_資訊服務委外經費估算原則(勞動部112年薪資調查).pdf 下載pdf pdf (331KB)